黨政機關生活垃圾將率先實行強制分類
近日國管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中直管理局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及省(區、市)直機關率先實現生活垃圾強制分類;2020年底前,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確定的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的城區范圍內公共機構實現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其他公共機構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通知指出,在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推動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對于推動全社會普遍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領作用。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要帶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的常態化、長效化機制。2017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及省(區、市)直機關率先實現生活垃圾強制分類;2020年底前,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確定的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的城區范圍內公共機構實現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其他公共機構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黨政機關生活垃圾共分四大類
通知要求,黨政機關生活垃圾要分四大類:分別是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同時還對每大類垃圾的主要品種和投放收運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有害垃圾
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等。
餐廚垃圾
公共機構食堂產生的餐廚垃圾,包括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果皮等。
可回收物
包括廢棄電器電子類產品(廢棄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儀、電視機、空調機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開發行的廢舊報刊書籍,廢塑料,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金屬,廢玻璃等)。
其他垃圾
包括衛生紙、餐巾紙、煙頭、果皮果殼等不可回收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