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業賄賂
賄賂行為有悖于公眾的信任,不僅會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威脅,同時也會妨礙公平交易。宇通堅持合規經營,恪守商業道德,遵守業務所在地所有適用的反商業賄賂法律法規,對商業賄賂、貪腐等行為持“零容忍”態度。
公司每年均強調在工作中要進一步落實與強化“陽光、廉潔”的工作原則,宇通的全體員工、客戶、代表宇通或任何與宇通存在業務關系的合作單位,應清楚知悉并嚴格遵守所適用的反賄賂法律法規及公司合規管理要求:
公司禁止宇通員工或代表宇通從事商業行為的實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公職人員或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受交易相對方委托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個人、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宇通采取以下關鍵措施確保反商業賄賂合規:
- 發布《宇通反商業賄賂聲明》《宇通重工反商業賄賂管理規定》,闡明對商業賄賂和貪腐零容忍的基本態度,明確對員工和各合作單位的要求。
- 為系統性推進合規管理、管控商業賄賂、貪腐等風險,公司成立專項的刑事合規管理部門,從“合規體系建設及風險預防-過程合規監管-違規事件查處-持續監督改善”等四個方面設計并執行反商業賄賂管理體系。
- 營造公司的反商業賄賂合規文化,在《陽光運營反商業賄賂操作手冊》文件中明確反商業賄賂的合規要求,通過面向全員培訓、重點崗位合規承諾書簽署、重點管理領域業務的反商業賄賂承諾函等方式確保員工了解并有效遵從公司的反商業賄賂合規要求。
- 加強對經銷商、供應商等合作單位的反商業賄賂管理,通過合作單位的資質審查、問卷調查、協議與承諾文件簽署等方式,有效管控第三方合作單位因宇通產品或服務涉及的商業賄賂風險。
- 開展與客戶之間的反商業賄賂相互承諾,明確雙方對商業賄賂行為的禁止態度,達成廉潔、反賄賂的共識。
- 鼓勵員工和合作單位對違規事項進行舉報,以協助提高宇通反商業賄賂管理體系的有效性。